朋友不是事業合夥的人選

>> 2009-08-10


當你要創業時,你第一個想到的合作對象是誰?

如果是朋友的話,那我想提供一個觀點,或許你可以想一想。最不適合成為合夥、共事、創業的對象,就是朋友,往往在朋友的「功能」複雜化之後,朋友就不朋友了。



朋友之間應該是對等的、沒有上下高低之分,要合夥的話,就是各自擁有五○%的股份,五○%的決定權,但就事業的經營來說,當兩個人對於重要決策有不同意見時,誰來做最後的決定?如果朋友合夥,其中一個人的股份比其他人多,就有了主從關係,不再是對等的地位,友情更容易變質,尤其是當雙方發生利益衝突時,朋友可能就會變成敵人。

朋友的關係最好是像「朋」這個字的結構,由兩個一樣的「月」字組成,各自獨立,對等且平行,互相扶持,惺惺相惜,但又保留一點距離。這是讓友情保鮮的最佳方式,單純的做朋友,做單純的朋友,不要做其他非分之想。友情和愛情最好也不要混為一談,朋友變情人有一定的風險,因為朋友是分享的,情人是獨占的,朋友變情人需要經歷一段變身期;變得過,感情更堅定,變不過,連朋友也當不成了。

相交滿天下,知心無幾人,要認識人很容易,要成為朋友不簡單,還是不要輕易讓朋友變成合夥人或是情人,更不要因為同情、心軟,在他提出希望合夥、共事時,就貿然答應。

友情不等於同情,不等於愛情,不等於合夥情。友情就應該是友情,就像鑽石一樣,摻入的雜質愈少,愈珍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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