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己為難自己最要命,要求自己不如發現自己

>> 2009-07-19


你以為自己最瞭解自己嗎?

很多人都這麼以為。實際上,有些人終其一生都沒有真正「發現」過自己,只是不斷的「要求」自己,去成為另一種人。



「發現」是瞭解自己的長短處、優缺點、興趣與擅長的事,並加以發揮;「要求」則是不管自己的條件如何,勉強去做一些非能力所及的事、扮演不擅長的角色,或總是羨慕別人、想複製他人的人生。

發現自己才能做自己,不能發現自己,處處要求自己,是處處跟自己過不去;自己為難自己的人,最是要命。

這似乎是現代人的通病,總是看著別人,覺得別人擁有的一切比自己多,於是要求自己不能輸,去搶一個眾人羨慕的頭銜、光環,卻不去想到底適不適合。

要求當籃球隊員,沒有發現自己更適合踢足球;要求當鋼琴演奏家,沒有發現自己更適合當廚師;要求從政當官,沒有發現自己更適合春風化雨;要求跳槽高薪工作,沒有發現自己完全不感興趣……要求自己去做不適合的事情會產生壓力,有壓力就會焦慮,焦慮就容易失去信心,沒有信心就會憂鬱,接著挫折感、無力感、自卑感、緊迫感統統都找上門,躲也躲不掉,於是發愁、發飆、發瘋!

老天爺賜給每個人不同的天賦,但老天爺不會說,需要自己去發現。如果你是一座金礦,何必要求挖出鑽石?發現本來就存在的黃金,不是更容易些,讓自己更快樂、更自在一點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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