愛別人比較好嗎?先愛自己再愛別人吧

>> 2009-07-19


你有沒有聽過一種毛病,叫做「愛過剩」?

得到這種病的人總是想盡辦法要去愛別人,寧可錯愛、亂愛,也不能無人可愛,一沒有人愛,就會垂頭喪氣,覺得很難過,好像失去存在價值似的。

怪的是,他們愛遍大江南北、五湖四海,就是沒愛過自己。



和一個戀人分手了,急忙再找下一個;有的甚至沒分手,同時交了好幾個,非常「博愛」。結婚了,愛另一半不夠,再生孩子來愛,孩子長大了,就愛孫子;孫子又大了,就找隻寵物來愛。有的人還會推己及人,愛朋友、愛教友、愛鄰居、愛陌生人。

他們甘願為別人做牛做馬,照顧他人的食衣住行,不計較也不要求回報,只要有人願意讓他們愛,就心滿意足。

他們所享受的是一種「被需要」的感覺,這種感覺會讓他們更有自信、更有價值、覺得自己更重要。他們往往不愛自己,因為愛自己會被當作自私自利、自我中心、自我圖利。

難道被自己所需要就沒有價值,就不重要了嗎?愛自己就是自私嗎?每個人都夠愛自己的話,又何需倚賴別人的愛呢?

不愛自己的人,真的懂得愛別人嗎?你所給予的,真的是別人所需要的嗎?或者你只是在自導自演一場轟轟烈烈的愛人戲碼,自我陶醉在犧牲奉獻的劇情中,而讓接受你的愛的人感到困擾、頭大?

如果不懂得愛自己,也很難真正愛別人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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