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尊重,愛才有意義!
>> 2011-09-25
我常常覺得,人與人之間的問題應該
不是出在「愛不愛對方」,而是在有
沒有「尊重彼此」上出了狀況;我總
認為「尊重是任何一種愛的磐石」,
嘴巴式的愛,或是不以「尊重人本差
異與獨立性格」作為思考柱基的所謂
的「愛」,充其量只會是一種情緒的
發洩、自我幻想或是執意式的認為而
已,不但不具任何意義,更會傷害彼
此;但好像很多人都不曾察覺這樣一
個很根本的問題;或許這就是人與人
之間的互動會從一開始的愉悅歡樂演
變成後來的辛苦、痛苦、無奈、無助
或失望,甚至絕望的主要原因吧!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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